定义:公用设备工程师,是指从事暖通空调、给水排水、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。
工作内容
根据施工发展或项目需要,协同上级制订新设备采购、投资计划,组织公用设备的选型和采购;
负责各类公用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、记录以及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,保证规范、安全、低成本运行;
编制公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,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考核;
负责验收,保证涉及公用系统的改、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公司的规范和规定;
协助上级领导处理重大的公用设备事故,参加事故的分析,提出处理意见,并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。
公用设备的基础报考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,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基础考试报名条件:
1.取得本专业(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、给水排水、动力专业)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。
2.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。
3.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,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