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如何处理挂靠施工的收款难问题?如何规避风险?
2014年下半年,住建部围绕着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”密集出台了多项文件,如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等。此次行动被称为“史上最强工程质量治理”。
在上述文件出台前,“挂靠”早已被《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禁止。只不过现阶段,住建部门抓得更严了,查处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!
但“挂靠”作为建筑行业痼疾,其形成及存在有相当长的时间,所谓“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”,要想用一剂猛药去除,难免会伤筋动骨!而且,事实上从我们过去处理的大量纠纷中,不难得出这么个结论:放任挂靠不管,其带来风险远远大于所收的些许“管理费”!如挂靠的项目经理乱刻项目部章、私自收取保证金、私自从业主处领取工程款等等。
那么,作为施工企业,如何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呢?
第一,杜绝挂靠,采取内部承包制。挂靠是法律不允许的,但是内部承包制是被法律允许的。施工企业可以将可靠的挂靠人聘为企业员工,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设备,同时,加强人、材、机的管控,为项目提供支持。
第二,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与原挂靠人合作。可以让原挂靠人设立劳务公司,并取得劳务分包资质;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劳务分包是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材,如若劳务分包合同包含主材,则会被认定为转包或违法分包。
第三,加强质量管控,严抓“工程款”及“印章”。质量合格是施工企业最主要的义务,也是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的前提条件,也关乎施工企业的业界声誉,因此,施工企业务必加强质量管控。同时,以往挂靠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麻烦的主要原因就是“工程款未能进入企业帐户”和“挂靠人乱刻印章”,因此,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进入公司帐户,印章派专人进行保管。
第四,加强项目巡查,常与业主“谈心”。在施工合同签订后,施工企业很少对项目进行巡查,以至于一旦出事,则悔不当初!其实,只要在施工过程中,多跑跑项目,与业主谈谈,就能规避很多问题。